国家宪法日(National Constitution Day),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。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。12月1日至12月7日,是我国第二个“宪法宣传周”。今年的宪法宣传周主题是“弘扬宪法精神,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”。
宪法(constitution)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,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,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,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,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,即社会制度、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曾于1954年9月20日、1975年1月17日、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,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,并历经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五次修订。
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
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
全面推进依法治国
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律观念
1.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,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。宪法通过赋予立法、行政、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,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,避免国家权力缺位、越位和错位。
2.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。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,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。
3.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,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。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,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,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,保持社会稳定,维护国家长治久安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【基本权利】
平等权
政治权利和自由
宗教信仰自由
人身自由
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
社会经济权利
文化教育权利
【基本义务】
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
遵守宪法和法律
维护祖国安全、荣誉和利益
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
依法纳税
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。中国现行的宪法正式实施。
设立“国家宪法日”,是一个重要的仪式,传递的是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的理念。
设立国家宪法日,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,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、宪法至上、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。
设立国家宪法日,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。权力属于人民,权力服从宪法。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,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。
学习宪法、尊崇宪法
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
火炬人
让我们弘扬宪法精神、厚植爱国主义情怀
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!